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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0981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2018〕55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8-07-23
  • 发布日期 2018-07-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8〕5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黔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泽洪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棋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

徐  伟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蒋思杰  区法院副院长

邹福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玉华  区财政局调研员

雷  雨  区科委副主任

陈国祥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徐章和  区农工委委员、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邓昆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美洲  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  波  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邓江宁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明义  区水务局副局长

吴才永  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倪  波  区卫计委党委委员、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局长

高辅江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徐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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