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8-06-11 来源:

黔江府办发〔2018〕5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对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事业人员能够了解调整绩效工资政策的核心内容,激发事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要按照“简便可行”的原则,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各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调研工作,科学制定符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内部考核分配制度,确保政策及时落地兑现。要密切关注职工真实反应,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收集社会评议,对负面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确保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管理。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情况的监管,严肃分配纪律,确保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