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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1019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18〕6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18-12-04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发〔2018〕61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黔江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  

黔江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明确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和“放管服”改革任务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3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扎实推进质量认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认证发展机制,激发认证提升动能,切实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基本原则

——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认证行业管理日益规范,质量认证数量合理增长,认证公信力持续提升,“认证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质量认证供给更加充分,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各类企业组织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质量认证品牌。到2020年底,全区获得各类有效质量认证证书总数达到150张。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培养企业采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针对性开展专题讲座、诊断咨询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园区重点企业以及龙头企业“主力军”作用,带动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相关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百千万”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程,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实施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打造质量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委,工商分局,区城市管理局,黔江海关)

2.推动旅游服务标准认证体系建设。通过“企业主导、部门引导、专家辅导”的方式,协作推进濯水景区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和芭拉胡景区管理综合服务标准化上档升级,着力打造具有标志性、带动性的旅游品牌。在濯水景区建设和芭拉胡景区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旅游服务质量认证及低碳认证等体系认证,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交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黔江海关)

3.推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推广覆盖城市综合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全天候的标准体系,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对城市管理标准的宣传推广,严格按照“出台一批、培训一批、使用一批”的原则,加快新标准的普及应用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对现行行业标准进行系统培训。(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

4.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区政府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治理型转变。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国资委)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5.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实施。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升级为契机,引导推动全区已经获证的37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换版升级工作,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国资委。)

6.推动管理体系认证“双增”计划。通过建立认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认证。引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稳中有增”,食品农产品、信息安全与服务以及森林、知识产权等相关体系认证“总体渐增”,到2020年,全区管理体系认证突破50张。(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国资委,区安监局)

7.推动新型管理体系认证培育。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以党建、建筑、体育、旅游、节能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引导培育适合行业特点的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文化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城乡建委,区旅游局,区环保局)

(三)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8.配合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做好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向强制性产品认证转换相关工作。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帮扶企业加快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区质监局,黔江海关)

9.积极培育绿色产品认证。发挥黔江生态优势,积极推动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地标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全区有效证书持续保持在50张以上。围绕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水泥、玻纤、硅业等高耗能生产企业通过低碳产品、节能产品认证,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0.加强认证监管体系机制建设和改革创新。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施行“网格化”管理,在正阳工业园区设置认证工作联络员、协查员,推进部门联动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运用现有的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建立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进一步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编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11.创新优化质量认证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认证机构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12.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检测、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良好氛围。重点整治非法检验检测活动,以环境、建设工程等为重点,强化检验检测报告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失实检测报告等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深化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倒查工作,加大对认证现场审核(检查)活动合法性的事中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认证活动。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有机产品、低碳产品等社会关注高的自愿性产品监管工作,加大无证出厂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点防范高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公安局)

13.加强从业机构及人员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从业机构严格落实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附连带责任,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依托诚信黔江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归集失信信息,建立跨部门监督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质监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黔江海关)

(五)大力扶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

14. 着力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大力扶持民营检验检测认证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产业政策,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司法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区农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加强质量认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出台配套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责任单位: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综合保障。要建立和落实质量认证激励政策,鼓励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倡导采信认证结论,打击买证卖证行为。要加强质量认证知识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质量认证知识进校园”活动,鼓励旅游职业学院、经贸职业学院等高校设置检验检测认证相关学科专业,培养适用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质量认证工作方针政策,要开展质量月、“世界认可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报道我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新举措、新实践和新成效,激发质量提升动能。(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委宣传部,黔江海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督促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部署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