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办发〔2018〕11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4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国市统一部署,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是重大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稳妥推进。实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必须做好各项基础条件保障。面对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我区普通高中教育还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教学场地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育人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完善符合相关标准的软硬件基础条件,确保我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黔江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教委、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区普通高校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区教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作,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区教委要牵头成立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编制、师资、项目、资金等保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借鉴改革试点省市经验,研究预判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教学硬件、软件条件提出的新要求。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科所要有效发挥作用,为实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三)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要按照“选课走班”教学、理化生及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教室,以及实验、实习、图书、音体美、心理健康、生涯规划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工投用民族中学综合楼和学生食堂;在2020年前,建成黔江中学教学综合楼、新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增配12间理化生实验室和3间通用技术教室的设备器材,购置图书25万册,全面提高三所普通高中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满足选课、排课、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志愿填报等工作的信息化需求,确保高中学校办学规模、班额、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含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条件要满足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通高考综合改革要求。
(四)强化考试安全保障。区教委、区教育考试中心要科学预测普通高中新生人数,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要求,完善已有的三个标准化考点建设,满足启动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年级学生就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要。要加强标准化考点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建设,配备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考试舆情和突发事件风险监测、研判和处理能力建设,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化解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问题。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要按照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安排,加快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教学综合楼和国维外国语学校(二期)建设。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办好职教中心高考班,降低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比例和超大规模学校数量。要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保障学校运转和课程改革需要。
(六)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由区教委负责,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使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由区教委负责,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加大教师队伍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能力。由区编办负责,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全面落实好教师编制“区管校用”制度,统筹好现有教师编制资源,要保障普通高考综合改革高中教师编制需求,严格遵守编制配备相关规定要求。
(七)提升考试机构能力。为适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新要求,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要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8〕24号)和《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新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渝教招发〔2017〕15号),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新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化考点和考务队伍建设的紧急通知》(渝教考发〔2017〕90号)精神,在区教育考试中心增设学业水平考试科,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八)深化高中新课程改革。区教委要认真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级普通高中学生课程设置及周课时安排表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8号)要求做好课程开设、选修课程建设等工作。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实施方案,包括课程实施组织领导、课程实施管理、师资培训、教研工作和学校条件保障等,保证高一年级顺利实施改革。认真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高中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育管理人员、教研员、骨干教师、一线教师课程改革的领导力、指导力、执行力。
(九)加强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区教委要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科学制定学校课程计划、改进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规范学校教学组织行为、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和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教育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
(十)抓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区教委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5号)要求,针对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认真做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认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真实记录、整理遴选,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上传到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平台。引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等活动,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
区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是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区教委要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过程指导,并对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各项任务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到位。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