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1100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19〕38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19-07-22
  • 发布日期 2019-07-2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9〕3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9年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黔江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推政策落实

1.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减证便民、规范招投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围绕落实民营经济“2+N”扶持政策、落实“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落实“降低制造业成本36条”、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财政奖补、企业减负、惠民利民、招标投标五类政策信息,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全面梳理利企便民政策,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向市场主体公开,确保政策找得到、看得见、用得上。(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工商联、区税务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区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信息。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围绕“1+29”深度贫困镇村脱贫攻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公开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后续帮扶、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信息。围绕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正阳园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区税务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银保监黔江分局、区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和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加大农民工培训、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扩大学前教育供给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利用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分配的政策、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等信息。(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确保所有部门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按《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按时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内容、标准、程序、救济渠道、监督途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管理维护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行政执法专栏公开执法信息,待全市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成后,集中在市级平台公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探索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积极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通过各大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展示解读材料,并与政策原文相互关联。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各单位要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根据任务责任分解,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督察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动与区委网信办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加强重大政务舆情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出台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时,牵头起草部门要主动寻求区委网信办指导,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区长信箱、政府网站、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中群众来信的办理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研究,认真核实,政策咨询类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及意见建议类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主动公开有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区长信箱办理统计数据。及时查看政务新媒体群众留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采取妥善方式予以回应。(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

1.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全市统一进度,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网上总门户、总平台、总枢纽。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逐一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整合长期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关停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全面完成政府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负责)

2.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1号)要求,办好区政府公报电子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有件必登、应登尽登,完善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政府公报专栏,优化政府公报信息检索功能,加快推进历史公报上网公开,满足社会公众阅读需求。(区政府办负责)

3.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紧跟市级进度,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各级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一窗式”功能,加强“渝快办”推广使用,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线下线上联通、数据互联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所有网上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所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清理全区咨询、反映、建议、求助、投诉等非应急事务类政务热线,按照上级进度安排整合进“12345一号通”问政平台。(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按照《要点》要求,全区政务公开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区政府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察检查。年内,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各有关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门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加快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职工会专题学习新条例,政务公开经办人员要自主学、反复学,确保准确理解掌握新条例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新条例规定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按照新条例明确的7种情形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别作出答复,确保答复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撤销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2%以内。

(三)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政府机构”专栏,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区政府各部门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印发年份、公文字号、涉及领域等进行科学分类,优化检索功能。加强政务公开数据统计,各单位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通过现场、自媒体、电视等渠道公开外,必须通过电子公文传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