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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1116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2019〕45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19-11-14
  • 发布日期 2019-11-1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9〕4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黔江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要突出解决市场营销问题,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加快完善区乡村物流体系,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区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实施消费扶贫工作,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促进精准脱贫,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惠互利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农产品产销失衡、季节性强、信息不通畅、组织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推动贫困乡镇及贫困群众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乡镇特别是贫困乡镇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覆盖全区30个乡镇街道,以市级重点贫困镇金溪镇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支持对象,协同拉动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打造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加强政策驱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一)政府机关和部门带动。积极搭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贫困乡镇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构筑农产品“五进”体系,鼓励其食堂、餐厅选用贫困乡镇农畜产品。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在工会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乡镇农产品。倡导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原产地,通过认购、众筹、预定等模式开展“种养+”项目,体验消费扶贫,实现社会爱心消费与贫困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区总工会、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督促系统内各单位有序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要多渠道、多形式举办贫困乡镇农产品对接促销活动,共同引领全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贫困乡镇要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提供优质产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等)

(二)对口帮扶部门助推。依托山东省日照市、中信集团、市卫生健康委扶贫集团、永川区等对口帮扶资源,通过凯松电子商务公司、蓬江食品公司、仙峡农业发展公司、金溪农场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和供货途径。充分运用我区农产品“生态环保、种类丰富、品质上佳”独特优势,进一步提高对口帮扶部门对我区农产品的采购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扶贫办、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等)

(三)商场超市直营。广泛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在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机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在佳惠超市、喜万家超市、餐饮店等试点设立专销区,在重庆主城和山东省日照市支持开设黔江农特产品专区(专柜),组织贫困乡镇的农特产品、畜产品进驻。鼓励各餐饮企业、农家乐优先购买贫困乡镇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供销社等)

(四)龙头企业带领。进一步完善、落实扶贫产业发展机制,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农户”的模式,逐步引导贫困乡镇农户成为企业生产原料的稳定可靠供给者。充分借助“三变”改革契机,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按照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进行农产品种植及加工,努力做大做强“黔江猕猴桃”“黔江脆红李”“黔江羊肚菌”“黔江鸡杂”等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等)

(五)电子商务跟进。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推销贫困乡镇特色产品。协调阿里巴巴、京东、天猫、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建立黔江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组织电商企业与贫困乡镇结对帮扶,扩大贫困乡镇农产品销售规模。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充分运用电商平台优势,开展贫困乡镇滞销农产品集中促销活动,有效解决产品销售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六)旅游带动展销。引导贫困乡镇特色产品在区内旅游景区景点设立农特产品专区或农产品销售一条街,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向旅游大众推销本地农产品。鼓励农户特别是贫困户依托本地旅游资源及传统手工技艺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积极借助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建设,打造乡村旅游景点,吸引更多旅游者到乡村旅游,带动乡村的人流和商气,从而实现贫困农户脱贫增收,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各乡镇街道等)

(七)劳务及就业输出推介。培育发展特色劳务品牌,培训输出贫困乡镇劳动力,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供需岗位信息对接、岗前技能培训、劳务权益保护等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完善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开展劳务协作,促进贫困乡镇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引导区内外企业到贫困乡镇投资办厂,建设扶贫车间、加工点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养外出务工人员“关爱家乡”的爱乡情怀,通过外出务工人员在外逐步建立起来的人脉关系,开发互惠互利的APP营销工具,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逐步把外出务工人员变成黔江农产品销售“桥头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区经济信息委、各乡镇街道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把消费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贫困乡镇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消费扶贫作为当前脱贫攻坚的主要工作之一,积极做好辖区内产品的收集、整理、推荐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引导企业、贫困户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确保消费扶贫的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改、扶贫、农业、商务、供销等部门,要积极对接国、市政策,在贫困地区产品深加工企业基础设施、上行物流交通运输、线上线下进店销售门槛等环节,给予政策性扶持和引导;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国、市关于加大就业扶贫相关政策要求,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和扶贫车间,对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补贴。

(三)完善流通服务网点及配套体系建设。在现有网点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规划新建或完善一批产地集配中心、冷藏冷冻库等设施,有效降低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运营成本。鼓励供销、邮政、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多渠道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着力品牌培育。以“山韵黔江”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为依托,大力开展品牌培育,打造名特优产品区域品牌,壮大公共品牌群体。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鼓励区内农业品牌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牌资源,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用好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产品认证、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等相关政策,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对特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在费用上给予一定减免。

(五)加强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发布贫困群众的各类优质产品需求信息,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树造一批消费扶贫工作突出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典型,引领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把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单位、部门、国有企业专项督查内容之一,重点就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责,考核评估,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