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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2936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0〕16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2-19
  • 发布日期 2020-02-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0〕16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

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

整改工作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具体督促指导。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少数学校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现象的问题。我区学校布局调整还未适应城镇化加快、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引起的义务教育就学需求变化,出现大校额、大班额现象。目前全区有12所学校规模超过2000人,占比13.48%;其中3000人以上学校4所,占比4.49%。小学大于45人的班数有269个,占比为26.07%;大于55人的班数87个,占比为8.43%;小学最大班额65人。初中大于50人的班数79个,占比为15.99%;初中最大班额55人。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中有关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的规定。

1.切实加强招生管理。科学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严格管控城区学校学生人数,限制农村学生无序进城,按办学控制规模和辖区适龄人口数量核定招生计划,学生按招生计划注册学籍,严禁超计划招生,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进一步落实我区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规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将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和大校额、大班额化解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和校长评优评先、职务调整的参考依据。(责任部门:区教委)

2.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义务教育为重点,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原则,调整完善城乡普通中小学校布局,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通过在新城区增办初中、增建小学、整合邻近中小学教育资源等方式,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住宅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等)

3.大力实施专项行动。实施优质资源扩展行动计划,纵深推进集团化办学,以“互联网+集团化”办学为抓手,借助互联网手段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积极引导城区优质学校帮扶乡村薄弱学校,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合理分流学生。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一批农村小、精、特学校,促进农村学校内涵发展,增强老百姓的信任度,提高学校吸引力,减少农村和薄弱学校生源流失。(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

(二)关于部分学校标准化建设仍存在短板的问题。目前,黔江区共有7所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足,共缺23.4万平方米;全区共有6所学校生均校舍建设面积不足,共缺3.5万平方米;全区共有10所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共缺10.1万平方米。没有达到《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中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校舍建设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的标准。

4.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渝教基〔2011〕69号)等规定,进一步排查核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建立未达标学校台账,“一校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扩改建黔江初级中学、新华初级中学、青杠小学、册山小学及整合调剂学校附近土地资源、学校校舍等方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顺利实施。(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等)

(三)关于教师结构性短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我区教师编制管理改革有待深化,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教师编制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均衡配置教师还有差距。部分学校依然存在教师结构性缺员现象。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中“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要求。

5.加强编制使用管理。根据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做好我区教师公开招聘、考核招聘等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配齐学科教师,满足“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学需求。按照我市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对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牵头部门:区教委、区委编办;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6.做好编制周转工作。切实发挥编制周转制度作用,加强对闲置分散的编制资源的统筹,盘活存量编制。2020年采取公开招聘、全科教师培养以及对具有相应学科基础的非专业教师培训转岗等方式,补充紧缺学科教师,解决学校结构性缺员问题。(牵头部门:区教委、区委编办;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7.推进区管校聘改革。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市委编办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区管校聘”改革。(牵头部门:区教委、区委编办;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四)关于部分学校设备配置不足、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我区黔江初级中学、新华初级中学因高初中分离办学,尚差初中理化生成套实验仪器12套,实验室16间,计算机教室4间,音乐、美术教室8间,心理咨询室2间,卫生室2间,图书12.8万册及藏书设备,班班通设备16套,校园网络、校园广播各1套。因设备老化,导致少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率不高。没有达到《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渝教基〔2010〕9号)中设备配备规定的标准。

8.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基本配备标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将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配置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解决农村教师对教育设施设备不会用、不愿用、用不好等问题。(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五)关于少数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仍存在漏洞的问题。我区少数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校园及周边存在未合理设置防冲撞设施、减速装置,未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未接入公安机关,校门口交通环境复杂,校园专职保安不足,老旧校舍消防设施不达标等安全隐患;积极有效的预防体系,风险研判及管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主要区域要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的规定。

9.加强校园安全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0号)要求,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分层次分步骤整体推进校园三防建设,确保在2022年前达到国、市规定建设标准。(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等)

10.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研判,有效管控风险。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合开展会商研判、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督查考核等工作的力度,形成家校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区教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等)

二、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2月21日前)。各部门对照国家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全面梳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整改任务,启动整改工作。

(二)整改实施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3月8日)。各部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分步分批整改落实到位。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0年3月9日至3月10日)。区教委根据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报区政府审定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强化执行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区教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责任,推动义务教育发展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升级。

(二)明确责任,务实整改。各部门要对照国家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环节和责任人身上,建立分工负责制,要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依单推进、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共性个性问题一起抓、显性隐性问题一起查、当前长期问题一起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完善面上政策,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强化保障,形成合力。要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提高教育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在项目审批、水电供应、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加快补齐教育用地供给、设施设备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短板,为2024年黔江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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