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02 来源:

黔江府办发〔2020〕7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标准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二)在黔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2021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三)符合享受参保资助的医疗救助对象,其资助标准按照区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行文的《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黔江医保发〔2020〕12号)规定执行。即特困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按280元/人·年全额给予资助,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重度(1―2级)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的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群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按居民医保一档参保标准的70%(196元/人·年)给予资助。对自愿参加居民医保二档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一按一档缴费标准全额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

(四)未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等4部门联合行文的《关于资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黔江扶办发〔2017〕130号)规定的资助标准。即:2021年按居民医保一档参保缴费标准的70%(196元/人·年)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资助对象自行承担。

二、参保缴费任务

按照我区2019年末户籍人口数据,结合各乡镇街道近年实际完成的参保情况,明确各乡镇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和在黔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要求,落实属地参保管理职责。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狠抓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加大个人参保缴费征收工作力度,利用微信(重庆税务)、支付宝、专用POS机等征收方式,多措并举,集中力量做好集中参保时段的参保筹资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压实村、社区工作责任,做好参保情况清查,杜绝虚假参保的现象发生,努力实现辖区人口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缴费。

(二)加强工作联动。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交换。区医保局要会同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等单位做好资助参保对象参保登记、资助标识和数据传送等工作。区税务局要强化征收牵头职责,进一步完善缴费方式。区财政局要做好居民医保参保资金预算划拨和基金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接收区医保局下发特殊困难群体每月疑似未参保人员数据,重点做好流动贫困人口市外参保、职工医保断(停)保贫困人口以及新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对象、贫困边缘人口的参保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将应保未保对象纳入参保,确保一个不漏。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只征缴个人应缴费部分,确保应助尽助。

(三)强化指导督查。区税务局、区医保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在参保缴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对各乡镇街道2021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21年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序号

地  区

2019年末户籍人口数

2021任务人数

1

城东街道

55869

36000

2

城南街道

28745

22000

3

城西街道

35543

26000

4

舟白街道

29222

23100

5

正阳街道

19919

16000

6

冯家街道

29670

24800

7

小南海镇

9661

8500

8

邻鄂镇

14470

13300

9

阿蓬江镇

26266

23000

10

石会镇

21462

18700

11

黑溪镇

21393

19000

12

黄溪镇

14570

13300

13

黎水镇

13717

12500

14

金溪镇

14576

13400

15

马喇镇

18362

16000

16

濯水镇

29087

24000

17

石家镇

14267

13000

18

鹅池镇

12928

11500

19

中塘镇

17692

15500

20

蓬东乡

9257

8200

21

沙坝镇

16559

15000

22

白石镇

18119

16000

23

杉岭乡

10085

9200

24

太极乡

12876

11500

25

水田乡

8846

8000

26

白土乡

7713

7100

27

金洞乡

11739

11000

28

五里乡

12436

11000

29

水市乡

11372

10200

30

新华乡

11037

10000


合计

557458

46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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