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办发〔2021〕3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九畜牧公司)于2020年纳入重庆市第一批拟上市重点企业名单,已确定华西证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等中介辅导机构,目前各项上市工作正加快推进。为实现渝东南第一股目标,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六九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徐 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刘 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孙天明 区政府副区长
万 宽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
罗 凌 区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滕旭荣 区发改委主任
任天银 区财政局书记
郭兴春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甘启飞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 伟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 健 区林业局局长
杨庆祥 区金融办主任
曾亚锋 区税务局局长
张青华 区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凌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杨庆祥同志担任,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工作统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六九畜牧公司上市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六九畜牧公司给予政策扶持,对上市涉及的社保、土地、环评、税收、产权确认等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予以优先办理。
(二)专班专抓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固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业务科室长,定岗定责、专班专抓、全面推进,确保各项事项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确保相关工作不断档。
(三)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小组会议,负责研究解决六九畜牧公司上市进程中的问题,会议决定事项由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审签后印发相关单位,并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四)督查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黔江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黔江府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和四届区政府第98次、104次常务会议精神,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原则上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