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1〕5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能力,推动农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评议意见》(黔江人发﹝2021﹞5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评议问题整改。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综合示范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和巡查执法;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序开展池塘养殖尾水治理,限时完成养殖尾水治理任务;建立完善废弃农膜、化肥包装物回收体制机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监督指导制度,加强协同监管力度,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覆盖。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治意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院坝会、微信、大喇叭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重要作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培训、实地指导和督导检查,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落实职能职责,合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二)推广示范典型,严格落实措施。化肥农药减量方面,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有机肥施用等技术,优化施肥方式,实现减量增效;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提升植保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农药施用精准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的“五化”措施;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管理,防止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水体污染。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面,严格落实《黔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开展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及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面,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管理,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河蟹高效生态养殖和池塘“一改五化”集成养殖;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全市的养殖尾水问题,有序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按计划完成200万吨池塘养殖尾水直排整改任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区、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落实各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农药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指导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农药销售回收台账,全力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三)完善监督监测,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对农业生态环境进行常态化和规范化监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执法处罚力度。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比,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制度,确保对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的执法全覆盖、无死角。
(四)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区级相关资金,有针对性地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着力提升全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评议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检查,跟踪评议问题的整改情况,巩固整改成效,杜绝已整改问题反弹;要及时通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三)及时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对照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分解(见附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在2021年8月20日前将评议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委。
附件: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分解
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分解
序号 |
问题分类 |
问题基本情况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整改时限 |
1 |
认识方面 |
个别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够到位,“重发展、轻环保”“先污染、后治理”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和多数群众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2 |
机制方面 |
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及时、协同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监管乏力。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3 |
农业面源污染监管职责有的乡镇街道由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有的由特色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有的由乡建环保办负责,其监管的重点和范围不统一,责任落实有差距。 |
区农业农村委、 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4 |
目前我区尚未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奖惩激励的具体措施,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5 |
保障方面 |
基层农服中心人员有限,加之现有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技术指导难以实现全覆盖。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6 |
区、乡镇两级财政投入有限,除公共财政投入外,社会资金进入该领域的较少,投入渠道较为单一。 |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保监分局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7 |
化肥农药管理使用方面 |
多数立体农业示范基地尚未完善农业投入品台账。如采购、使用农药化肥底数不清,规范管理有差距。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并长期坚持 | |
8 |
果蔬基地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有差距。大面积的桑园、部分水产养殖基地周边使用除草剂现象较突出。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并长期坚持 | ||
9 |
秸秆焚烧利用方面 |
30个乡镇街道均存在焚烧秸秆现象。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并长期坚持 | |
10 |
农作物、经济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率不高。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并长期坚持 | ||
11 |
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
部分地方废弃礼炮、鞭炮随处散落耕地。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并长期坚持 | |
12 |
个别乡镇街道畜禽散养户乱丢弃病死畜禽尸体的现象时有发生。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并长期坚持 | ||
13 |
黄溪镇黄十娘榨菜厂、金溪镇青菜头加工厂生产废水存在污染风险。 |
黄溪镇人民政府、金溪镇人民政府 |
2021年9月 | ||
14 |
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尾水处置方面 |
全区多数生猪散养户未将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如黄溪镇三羊村专业户张某的养猪场,粪污干湿分离依靠人工清理,存在直排风险。 |
区农业农村委、黄溪镇人民政府 |
各乡镇街道 |
2021年9月 |
15 |
白石镇奶牛场、石会镇六九种猪场尿液消纳能力不足,存在对沟渠、河流和空气污染的现象。 |
白石镇人民政府、石会镇人民政府 |
2021年9月 | ||
16 |
沙坝镇忠国福养鸡场粪污处理设施较落后,生产环境较差,日常管理不到位。 |
沙坝镇人民政府 |
2021年9月 | ||
17 |
蓬东乡简朝静养鸡场缺乏设施设备,粪污处理、日常管理不到位。 |
蓬东乡人民政府 |
2021年9月 | ||
18 |
全区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备有待进一步完善,普遍存在尾水直排现象。如城西街道赖和平鱼苗养殖场尾水未进行处理,直排册山河。 |
区农业农村委、城西街道办事处 |
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 | |
19 |
废弃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回收方面 |
废弃农膜、化肥包装物回收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
区供销社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20 |
农药包装物回收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21 |
乡镇街道均存在废弃农膜散落耕地、残留土壤中现象,尤其是烤烟种植基地、新老城区结合部农户蔬菜种植地块更加突出。 |
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 ||
22 |
多数乡镇街道存在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随处丢弃现象。 |
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并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