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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283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1〕83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12-01
  • 发布日期 2021-12-0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1〕8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局(以下称区燃管办),由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阵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参照区级层面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31—2月15日)。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5日后)。围绕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和《通告》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和《通告》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放区、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区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车辆资质及驾驶员、押运员资格的审查核发,依法查处无资质车辆和无资格人员;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检查站(点),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

区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做好燃放、限放区域内零售点的布设及安全管理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

区信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特别是禁放区内的城东、城西、城南、舟白、正阳街道以及濯水镇,要组织力量开展沿街铺面、住家人户的入户宣传,全面实行禁放管控“网格化”管理,将网格管控力量落实到街道,细化到社区。尤其是党政首脑机关、金融商圈、公共交通、校园医院和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加气站、小区化粪池等易燃易爆场所,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守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单位要按照《通告》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从即日起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2022年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条例》《通告》相关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强化源头管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的原则,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严格培训考核,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批发企业严格出入库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点落实实名购买登记要求;同时做好燃放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布点设置、许可证核发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入黔各高速公路、省道、国道为重点,依托已有的检查站和乡村交通劝导站,设立烟花爆竹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检查,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非危险品运输车运输、超载、超速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我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对禁放区、禁放场所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确保发现隐患彻底、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严格。特别是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楼宇小区物业公司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严厉执法打击。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侦办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交通部门要督促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和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交通行业法规的违法案件实施处罚;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依法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媒体要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五)严格管控看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畅通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2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燃管领导小组及成员登记表(见附件1)、2022年2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2月12日前报送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2年2月1日(正月初一)、2月7 日(正月初七)、2月16日(正月十六)前,报送烟花爆竹死伤人数、空气监测情况;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春节期间于每日18:00前报送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灾害事故(除夕夜从18时起每2小时报1次)。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区燃管办地址:黔江区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3号(区公安局),邮箱:289370134@qq.com。联系人:王德勇、李举英、邓明刚;联系电话:023-79332171;023-79332169(传真),15111965896,13996910275,13709497137。

附件:1.2022年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2.2022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2年春节燃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项目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备注

1、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姓名:     传真电话:       举报电话:

办公室电子邮箱:

2、此表于2021年12月12日前报送区燃管办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2

2022年春节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1年 月日

序号

网格名称

(如XX街道、XX社区)

网格内管控力量(人数)

责任领导

党政

干部

社会

力量

姓名

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各乡镇街道汇总,于2021年12月12日前报送区燃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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