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办发〔2023〕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仑任组长,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部门及乡镇(区道安办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局副局长田国栋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6月22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发〔2022〕20号)内容和要求保持不变,在原有整治重点基础上增加对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整治内容,综合抓好城市和农村两个主战场。充分发挥道安办统筹作用,通过区公安局与区级各部门、镇街、村社联动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局面,确保工作层层抓牢、层层落实。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点
围绕农村地区主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充分准备部署(即日起—1月10日)。
制定部署方案,开展工作培训,增加学习场地,印足宣传资料,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具体措施:
1.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双轮驱动、共同发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对公安派出所、乡镇道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员开展培训,帮助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流程、规范执勤、文明用语,学会使用“重庆道交安系统”录入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详见附件6)。
2.印制足量宣传资料,乡镇(街道)道安办,公安交巡警各公巡大队、派出所要在场镇、村口、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
4.各乡镇(街道)要设置停车场地,区道安办加强指导,逐村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全面宣传劝导(2023年1月11日—1月28日)。
——大宣传工作
以“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现身说法、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1.公安派出所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乡镇(街道)道安办、村社以及驾驶员协会等单位和组织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提供审验服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2.乡镇(街道)道安办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村社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
3.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
4.区教委要督促各学校组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以“小手牵大手”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5.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在乡镇(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的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6.组织媒体采访和视频播放违法驾驶员的感受、懊悔和守法承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大劝导工作
乡镇(街道)道安办,公安交巡警、派出所要结合路检路查开展宣传劝导。农村劝导站在劝导、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
1.推动乡镇(街道)道安办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同时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2.乡镇(街道)道安办,公安交巡警、派出所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推动农村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有效劝导指: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通知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道安办予以处罚。
(三)强力整治教育(2023年1月29日至4月28日)。
——大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1.公安交巡警要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规律,在月底作出次月勤务安排,重点在连接学校、场镇的国、省、县道设置必巡线和整治点,开展执勤查处。
2.公安交巡警和交通、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以及农村“六支力量”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3.乡镇(街道)道安办和公安派出所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 检查。
对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实施“两违”违法(含)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大教育工作
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乡镇(街道)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将 “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四)持续巩固提升(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
固化有效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具体措施:
1.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持续深化实施,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
3.区安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考核》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项目。区道安办按照市道安办制定的《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考评办法》,每月向各乡镇(街道)通报工作情况,年末将考评结果作为 “三化六体系”考核运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违法突出,引发恶性事故风险高,直接决定着农村地区防控较大事故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推进。属地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支持,组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六支力量有力推进实施。
(三)规范文明实施。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强制拖移车辆,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
(四)做好信息录入。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及时报区道安办。
附件:1.摩托车电动车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的倡议书
2.宣传资料
3.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学习流程
4.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申请书
5.相关法律法规
6.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查处指引
7.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操作手册
8.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