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黔江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封 波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张吉顺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权 区统计局局长
王 永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思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健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
段 凯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郭 伟 区委编办副主任
杨庆祥 区金融办主任
余 玲 区教委副主任
冯有为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李祖江 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主任
邓昆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洪秋菊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江娜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王黔渝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印正友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正江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庞春奎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冉雪飞 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国良 区商务委副主任
刘再春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周兴梅 区国资委副主任
董艺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飞 区统计局副局长
罗家顺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 勃 黔江区税务局总经济师
胡功勤 黔江邮政管理局局长
王竞波 国家统计局黔江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权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参照区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黔江委办〔2022〕10号),由各区领导督促指导所联系乡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成立相应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辖区的经济普查实施工作。
(三)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为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区政府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