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黔江区水网建设规划》的批复
黔江府〔2025〕7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黔江区水网建设规划》的批复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黔江区水网建设规划的请示》(黔江水利文〔2025〕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黔江区水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加快构建黔江区现代水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我区建设渝鄂湘黔边际区域中心城市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三、根据规划目标,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确有所需、可以持续”的原则,你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做好与市级水网的衔接,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完成《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行业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做好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城乡发展等相关规划衔接,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配合国家、市级、区级水网工程落地实施,组织做好境内水网建设工作,合力共建黔江区水网发展新格局。
五、《规划》修改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