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否还是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水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农委、区林业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全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统一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管,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