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供销合作社 关于申报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的 公告

日期:2021-04-14

为有力推进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重建和规范建设,促进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基层供销社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作用,区供销社通过多方衔接和积极争取,已将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纳入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发挥为农服务作用,现将黔江区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层供销社建设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

基层供销社是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是直接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前沿阵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指出:“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为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67号)提出“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巩固‘三社’融合发展的组织基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供发〔20206号)出台后,对基层供销社建设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要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为抓手,严格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四有”标准推进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基层供销社建成供销合作社主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功能完备,产业带动效果好、为农服务效果好,区域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新网工程”的承接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实体。

二、项目申报资金额度和数量

(一)申报数量。新建或提质增效基层供销社5个,其中,新建示范基层供销社2个(在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乡镇、街道建设,按市级示范社标准一步到位);提质增效一般基层供销社3个(现已进行工商注册侧登记的一般基层供销社可申报)。

(二)申报金额。黔江区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资金总额160万元。原则上,新建示范基层供销社按每个50万元、提质增效一般基层供销社按每个20万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三、支持范围

(一)资金使用方向。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供发201976号)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黔江区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经营设施设备购置、建设、改造、租赁、维护保养等;

2.农机综合服务,开展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机械化生产操作服务。农业机械购置、租赁和维修保养;

3.农资技物服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设庄稼医院等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购置;

4.农产品购销服务,开展农产品收购、烘干、分拣、储运、冷链、初加工、包装、电子商务、采摘等促进区域内农产品流通的活动;

5.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为区域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气象、农业新技术、农产品价格、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需求等实用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

6.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开展农机操作、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技能和新技术推广等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专业人才培训。

(二)支持重点区域。原则上,支持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乡镇街道申报新建示范基层供销社项目,一般基层供销社所在地申报提质增效一般基层供销社项目。同时,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向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乡镇、街道,向产业基础较好、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的基层社倾斜。

(三)建设重点任务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供发〔20206号)要求新建和改建,严格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四有”标准推进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一般社、示范社的建设标准和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自下而上申报。项目业主对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渝供发〔20206号)要求,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填写《黔江区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申请书》,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签字和盖章后交区供销合作社。

(二)项目审核程序

1申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初审和集中审定的原则,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2评审。区供销合作社牵头,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3项目优化。项目业主按评审意见进行方案优化。

4公示。经评审拟确定项目在重庆市黔江区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或“黔江供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下达建设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供销合作社按规定及程序审核后下达项目计划建设任务和资金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限

2021年4月23日前将《黔江区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项目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件和电子件交区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二)联系方式

区供销合作社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河滨西路中段37号

联系科室:合作经济指导科(307室)

联系人:冉爱华

联系电话:79241948

邮件地址:2233414739@qq.com

附件:1.黔江区2021年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申请表

2.重庆市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标准

3.重庆市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指导标准

4.重庆市黔江区市级基层社示范社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供销合作社

2021年4月 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