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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日期:2021-08-04

当前,我区正处于森林防火紧要时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森林禁火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10月10日。

二、森林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区和林区边缘 100 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森林禁火规定

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二)严禁吸烟、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

(三)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烂叶、杂草杂物、烧灰积肥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行为;

(四)严禁私设电网、放火驱兽;

(五)严禁其他野外用火以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各类活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