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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日期:2025-04-27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等有关规定,划定了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79.68平方公里,范围涉及全区城西街道、正阳街道、舟白街道等30个乡镇(街道)。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以外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

四、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

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2.关于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关于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

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文件精神,我区需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规定。划定范围内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划定依据

《重庆市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础上予以划定。以黔江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补充耕地空间数据、最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他生态敏感及管护数据,结合外业复核验证,最终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表1 黔江区收集数据清单统计表

序号

数据名称

资料内容

1

遥感影像

最新的高分辨遥感影像

2

大中型水库及其汇水范围

大中型水库及周边汇水区分布矢量数据

3

河湖管理范围

河湖管理范围矢量数据

4

已有特定禁止开垦区域

区县已有的有特定禁止开垦要求的区域范围及相关清单及材料

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调)数据、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二调)数据

需包含“DLTB、CZCDYD、XZQ、PDT”图层矢量数据

6

耕地恢复补足计划数据

2024年耕地恢复补足的计划图斑数据及统计表

7

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核实确认数据

最新的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成果数据库和统计表

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数据

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分布数据及清单

9

自然保护地

最新自然保护地调整矢量数据及清单

10

林地管理范围

经规划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共同认定的林地管理范围矢量数据及退耕还林落地上图成果数据

11

高标准农田数据

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矢量图斑、项目台账

12

三区三线

国家审定的黔江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以及对应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三、划定情况

黔江区最终共划定1279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总面积为679.68平方千米,位于城西街道、正阳街道、舟白街道等30个镇街,具体面积如下表2所示。划定的成果图斑中,面积最小的图斑面积为0.05平方千米,面积最大的图斑面积为49.45平方千米,平均面积为0.53平方千米。划定范围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为348.14平方千米,占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60%。

表2 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k㎡)

辖区国土面积(k㎡)

1

城西街道

26.27

90.34

2

正阳街道

8.80

47.54

3

舟白街道

10.83

81.58

4

冯家街道

3.90

54.93

5

石会镇

76.79

124.80

6

金溪镇

30.36

84.21

7

马喇镇

98.09

131.87

8

石家镇

22.60

93.27

9

太极乡

10.33

63.09

10

白土乡

18.63

65.16

11

蓬东乡

10.24

34.09

12

水田乡

8.54

32.40

13

五里乡

3.10

49.50

14

新华乡

11.69

71.99

15

邻鄂镇

6.43

50.16

16

黄溪镇

12.99

66.66

17

阿蓬江镇

53.95

172.42

18

城东街道

5.03

43.94

19

黎水镇

22.09

81.67

20

水市乡

26.27

97.01

21

城南街道

8.95

67.46

22

杉岭乡

9.46

53.66

23

濯水镇

15.61

96.72

24

白石乡

18.18

87.20

25

黑溪镇

4.82

94.09 

26

中塘乡

24.43

81.72 

27

沙坝乡

10.72

79.33

28

鹅池镇

14.33

72.17

29

小南海镇

78.04

128.67

30

金洞乡

28.19

96.15

合计

679.68

23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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