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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

日期:2021-04-09

日前,黔江区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为行政复议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础性制度保障。

明确职能职责分工

《规则》对行政复议机关区政府与行政复议机构区司法局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区司法局在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十四项具体工作职责。

明确人员场所设置

《规则》规定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要求区司法局应当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接待室、听证室、案件审理室、调解和解室、档案室等工作场所。

明确规范化建设要求

《规则》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流程,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处理建议的处理,行政复议决定书用章管理及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进行具体规定。

《规则》的出台是黔江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为打造质量复议、阳光复议、便民复议,树立行政复议公信力打下坚实基础,将有力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黔江实践。(通讯员 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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