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黔江动态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黔江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日期:2021-08-06

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

受持续高温影响,全区正处于森林防火紧要时期。森林禁火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10月10日。森林禁火区域:全区所有林区和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森林禁火规定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二)严禁吸烟、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三)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烂叶、杂草杂物、烧灰积肥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行为;(四)严禁私设电网、放火驱兽;(五)严禁其他野外用火以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各类活动。

另外,黔江区气象局已更新高温橙色预警为【Ⅱ级/严重】,预计8月4日至6日,黔江城区、正阳、舟白、金溪、濯水、冯家、阿蓬江、新华、鹅池、白土、中塘、小南海、石会、沙坝、黑溪、白石、黄溪、黎水等乡镇日最高气温将达37℃以上,局地可达40℃以上,请以上各地预防火灾。

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黔江区对进山道路实行封控,增加林区巡护频次,严禁无关人员入山,森林消防力量枕戈待旦、高度戒备,做好森林火险火情应急处置准备,此外黔江区上千余名护林员在岗值守,加强巡护,严密排查森林火险隐患。(记者 徐朝政 )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