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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措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2-08-26

近日,笔者从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黔江区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能,积极采取“四条”措施,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惠企政策抓落实。减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单位,从2021年4月1日起,农民工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双方共同缴纳,减至总承包单位1家缴纳。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连续2年内无欠薪投诉的总承包企业,减少应缴额度的60%工资保证金;对连续3年内无欠薪投诉的总承包企业,100%免缴应缴额度的工资保证金。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新许可的建设项目,其总承包单位暂缓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共有15家总承包单位缓缴农民工保证金500万元。

刚柔并重促成效。优先协调解决投诉案件,对劳动者投诉的维权案件,优先安排经验丰富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组织劳资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促进劳资双方在相互体谅、互守承诺的基础上,协商达成解决问题的最佳工作方案,既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留足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空间。处理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以约谈企业负责人和责令整改为主,杜绝以罚代法,轻微违法行为尽量不予行政处罚,较重违法行为则按下限处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建立农民工欠薪违法投诉绿色维权通道,凡是欠薪属实的投诉案件,实现快立快处,通过简易处理程序,监督用人单位及时筹集资金优先足额支付劳动者的欠薪。

强化执法有成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2800万元、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300余份。开展专项巡查检查,检查用人单位22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2家、劳务派遣企业30家、职业培训机构13家,涉及劳动者2万人,责令企业修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200份、规章制度40份。开展守法诚信评价,对255户用人单位开展了诚信等级评价审查,其中:评定A级企业65户。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充分发挥“追索劳动报酬及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功能,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局等单位开展联动执法,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有力遏制建设领域包工头、农民工多报、虚报工资现象。

积极宣传普法律。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及时受理劳动者的咨询和投诉,在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免费向企业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等宣传资料。今年以来,已接待劳动者维权咨询1.5万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讯员 余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