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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开展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

日期:2024-03-13

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压降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事故风险,进一步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路面严管执法全环节、全链条综合治理,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黔江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行动。

根据国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源头管控、集中整治、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通过对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全链条依法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即: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严防发生涉及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较大事故或有影响事故。

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环节中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杜绝违规车辆继续生产、销售,严把“源头关”。深化开展部门联合共治行动,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强力整治生产销售源头乱象。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依法查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等不合格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产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三轮车有驾证、只装货、不改装、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低速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综合治理工作。

在工作中推进中,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强化生产销售环节监管,全面排查使用底数,完善禁限行区域设置,落实好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要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稳妥有序地开展工作,既要保证规范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也要保护合法合规车辆生产、销售、使用正当权益,确保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文明有序。(记者 徐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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