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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155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9-11
  • 发布日期 2024-09-1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幼儿教育,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承办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安稳办、德育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737.88万元,支出总计1737.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71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较上一年减少,学生人数较上一年也有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71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较上一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70万元,占99.07%;事业收入16.18万元,占0.9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73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71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较上一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35.94万元,占88.38%;项目支出201.95万元,占11.6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1.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2.65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较上一年减少,学生人数较上一年也有减少。2023年度没有基建项目和大型的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65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没有基建项目和大型的采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31万元,增长23.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补发2022年在职教师目标绩效奖。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65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较上一年减少,学生人数较上一年也有减少。2023年度没有基建项目和大型的采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31万元,增长23.9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补发2022年在职教师目标绩效奖。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17.01万元,占7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51万元,增长32.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补发2022年在职教师目标绩效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7.06万元,占1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2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补发2022年在职教师目标绩效奖。 

(3)卫生健康支出95.97万元,占5.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0.52%.

(4)住房保障支出71.66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较上一年教职工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1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公用经费10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9万元,增长104.37%,主要原因是学校对教育的投入加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职工的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同级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75万元,执行数为7.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2次,在2023年春季学期对本校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3.775万元,在2023年秋季学期对本校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3.500万元;二是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8%以上。

(三)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四).绩效自评报告。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573418

附件:1.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项目自评表

重庆市黔江区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单位2023年涉及的项目资金是“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到位资金7.27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执行7.27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完成2次,分别是在2023年4月、11月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

(2)质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实现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零遗漏。

(3)时效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分别在2023年4月、11月兑现完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合计7.275万元。

(4)成本指标。“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按照每生每期250元的标准兑现,兑现金额7.27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适当的补贴,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8%以上。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校学生宣传“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知晓资助政策,本校学生的知晓率高、满意率高。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发放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8%以上。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办法管理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业务能力培训。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较好。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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