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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5-00184
  • 发文字号 黔江民政〔2025〕27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5-08-01
  • 发布日期 2025-08-0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转发《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和《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 员“十严禁”》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转发《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和《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 员“十严禁”》的通知


黔江民政〔2025〕27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关于转发《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和

《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 员“十严禁”》的通知


区城投集团:

为规范殡葬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现将民政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印发的《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和《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学习培训

认真组织殡仪馆开展专题学习,通过集中培 训、座谈交流等形式,确保殡仪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全面掌握“十 必须”和“十严禁” 的具体要求。

二、严格落实规范要求

殡仪馆要将“十必须”和“十严禁”张贴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殡仪馆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规范要求细化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纳入日常考核内容。通过明确考核标准、建立奖惩机制等方式,确保各项要求能切实落实到位,促使从业人员能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走访与“四不两直”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殡仪馆执行“十必须”和“十严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

      2.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

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

必须遵规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确保服务行为合法合规。

必须爱岗敬业。秉持职业精神,热爱殡葬事业,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项服务任务。

必须精通业务。不断学习殡葬服务知识与技能,提升专业水平,确保服务质量高效专业。

必须注重仪表。着装整洁得体,符合职业形象,展现殡葬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必须文明礼貌。以礼待人,语言温和,态度诚恳,营造温馨和谐的服务氛围。

必须周到热情。细致入微地关注家属需求,满足合理诉求,传递人文关怀与温暖。

必须尊重逝者。对待逝者保持崇高敬意,严谨细致处理遗体,维护逝者尊严。

必须保护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妥善保管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确保隐私安全不受侵犯。

必须公开透明。积极引导家属关注殡葬服务机构公开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必须廉洁自律。坚守廉洁底线,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与不正当利益,保持清正廉洁。



附件2

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

严禁收受财物。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收受逝者家属或相关人员的任何财物。

严禁吃拿卡要。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服务过程中不得借职务 之便吃拿卡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严禁诱导消费。尊重逝者家属意愿,不得诱导其选择不必要的高价服务,倡导理性消费。

严禁捆绑消费。服务应透明公开,不得捆绑销售,确保逝者 家属自主选择服务内容,维护消费者权益。

严禁态度生硬。对待逝者家属应充满同理心,态度温和礼貌,不得生硬冷漠,体现人文关怀。

严禁违规操作。遵循殡葬服务标准流程,不得违规处理遗体或提供非法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与安全。

严禁侮辱逝者。在处理遗体、骨灰过程中应怀有敬畏之心,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侮辱行为,维护逝者尊严。

严禁以权谋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以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 人谋取利益,确保服务公平公正。

严禁内外勾结。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和外部人员进行不正当利益交往或从事营利性活动。

严禁泄露信息。严格保护逝者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相关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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