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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1-0009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18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行业管理。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6.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8.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非定点区域的食品摊贩执法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10.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园林绿化和建设管理工作。11.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14.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规划建设科、法治科(安全科)、行政审批科6个内设机构。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一是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二是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等职责到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的职责: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局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一是撤销考核督查科(环境卫生管理科),二是设立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

(四)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机构改革已完成,因此2020年财政财务管理反映的是实际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4363.14万元,支出总计14363.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5.14万元、增长124.49%,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地灾治理等项目建设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9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37.26万元,增长151.07%,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地灾治理等项目建设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1.1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71.9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3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7.55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是增加污水管网建设、地灾治理等项目建设费 。其中:基本支出414.98万元,占3.94%;项目支出10122.84万元,占96.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2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7.58万元,增长206.58%,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当年工程未完工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48.3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13.49万元,增100.75%。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地灾治理等项目建设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3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4.65万元,增长104.76%。主要原因是城区水毁路段地灾治理等项目建设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其中:财政追加水毁路段地灾灾治资金3900万元、泥泞路建设资金300万元、无灯区建设200万元等。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0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54万元,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项目支出较大。其中:水毁路段地灾灾治资金、污水管网建设资金 、泥泞路建设资金、无灯区建设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1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3.26万元,增长177.94%,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建设资金当年未全部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万元,占0.62%,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2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1人。

(3)卫生健康支出20.71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节能环保支出771.61万元,占1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54万元,减少24.21%,主要原因是部分污水管网项目当年未完工结算。

(5)城乡社区支出683.85万元,占9.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5.99万元,下降67.8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机关,实际支出在二级单位。

(6)农林水支出5101.85万元,占67.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2.59万元,增长2914.2%,主要原因是财政用农业整合资金安排乡村振兴和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城区水毁路段修复等。

(7)住房保障支出840.01万元,占1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53万元,增长4212.16%,主要原因是部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资金820.53万元纳入本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2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公用经费4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79万元,减少77.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费开支,2019年支付2018年和2019年126万元,2019年补提上年固定资产折旧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7.5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8.66万元。本年收入3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2.61万元,增长454.14%,主要原因是财政从基金中安排污水管网建设资金2180万元、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1150万元、乡镇垃圾收运299万元、水城清漂经费40万元、老鹰岩危岩治理162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治190万元等。本年支出302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4.02万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基金安排的项目管理,加大支出力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下降26.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我局当年没安排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和今年均未安排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车无支出发生。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市政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管理,不该用坚决不能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建立公务车用车制度,减少公务车出行。

公务接待费3.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城管局领导到黔检查工作和兄弟区县到我区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46.7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合理合规。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12%,主要是在基数很小,接待人次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5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18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劳务费12.02万元、邮电费7.71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6万元,减少77.4%,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租赁费未在此科目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2.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劳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1853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达到预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市保洁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79238368

主管部门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环卫所、保洁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524

2524

100%

其中:上级资金

1038

1038

100%

本级资金

1486

1486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老城区城市保洁洁人员工资福利得到有效保障,保洁车辆有效运转,确保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

老城区城市保洁洁人员工资福利得到有效保障,保洁车辆有效运转,确保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保洁面积

124万平方米

124万平方米










质量指标

作业频次

2班/日

2班/日


拖欠职工工资福利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

2020/12/31










成本指标

平均单价

20.35元/平方米

20.35元/平方米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就业人数

530人

530人










生态效益
指标

黔城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350天

350天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同组名次

2名

1名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95%










……





说明

2.城市保洁费绩效分析

(1)基本情况

为了黔江老城区城市保洁工作的开展,确保保洁人员工资福利得到有效保障,作业机械得到正常运行,环卫设施设备得到有效维修,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保洁服务中心承担主干道人工保洁和机械化清扫、冲洗等,对部分次干道采取市场化承包方式,主要由佳辉物业公司、新万帮商业管理公司等公司承担人工保洁,作业总面积约124万平方米。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A.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到位资金共254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1486万元,直达资金1038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职工工资566万元、保险费140万元、福利费155万元、住房公积金54万元、办公费23万元、差旅费50万元、设施维修费12万元、作业车辆燃油费85万元、作业车辆维修费58万元、车辆保险费23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6万元、电话费1万元、劳务费1200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加班费112万元、

B.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初目标设定为老城区城市保洁中人员工资福利得到有效保障,保洁车辆有效运行,确保国家卫生区得到有效巩固。全年所有目标均得以实现。

C.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保洁面积为124万平方米,全年保洁面积实现124万玉米,完成100%。

(2)质量指标。年初设定为无拖欠职工工资福利,作业频次为2班/日,均完成100%。

(3)时效指标。年初设定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时完成目标,完成100%。

(4)成本指标。年初设定平均成本为20.36元/平方米,实际为20.35元/平方米,完成100%。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实现就业人数530人,完成530人,完成100%。

(3)生态效益。黔城全年空气优良天数530天,完成530天,完成100%。

(4)可持续影响。城市管理工作全市同组考核前2名,实际为第一名,完成100%。

D.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市民满意度要求达到95%,实际完成95%以上,完成100%。

3、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所有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4、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以此绩效自评结果对2021年相关保洁单位经费预算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将考核结果按程序公开。

5、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做好项目绩效评价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落实好绩效评价内容是做好工作的条件,严格考核绩效评价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充分利用评价结果是做好工作的动力。

当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存在人员不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经验不足,绩效评价质量较低等问题。

建议:配备专业人员,财政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8368。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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