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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9260457J/2021-0009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10
  • 发布日期 2021-09-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2.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指导街道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街道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5.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6.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根据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黔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设办公室、考核督察科、设备设施科、规费征收科4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26.64万元,支出总计1,226.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59.98万元、 增长 15%,主要原因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新增公厕建设费1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9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 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新增公厕建设费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6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9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新增公厕建设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3.10万元,占44.3%;项目支出683.54万元,占55.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6.6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98万 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新增公厕建设费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9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新增公厕建设费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97.21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厕建设费100万元、追加城市保洁费23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98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新增公厕建设费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97.21万 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厕建设费100万元、追加城市保洁费23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79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4万 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将应纳入缴费基数的全部纳入缴费范围。

(2)卫生健康支出35.11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 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应缴未缴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1,034.12万元,占8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91万 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厕建设费100万元、追加城市保洁费23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62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45万 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调资增支、生活补助调标、补缴上年住房公积金、补发绩效目标奖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人员工资补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公务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 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数太低,当年接待兄弟区县来客略有增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当年未安排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本单位未购购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相依相偎车辆燃油及修理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区县来黔工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餐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数太低,当年接等次数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9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4%。主要用于采购环卫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化粪池清掏及监测费

联系人及电话

79238368

主管部门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环卫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5

2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本级资金

25

25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老城区47座化粪池清掏,486座监测。

对老城区47座化粪池清掏,486座监测。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清掏化粪池

47座

47座


监测化粪池

486座

486座






质量指标

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

2020/12/31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化粪池无安全事故发生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黔江区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前茅

2名

1名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95%










……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世顺     联系电话:7923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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