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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1-0017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2.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扶贫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3.负责全区各类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对各类扶贫资金、物资开展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组织、参与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4.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承担跨乡镇、跨行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5.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宣传、经验交流等工作;6.组织开展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贫困乡镇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协调科技人才引进和技术培训工作;7.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团扶贫、民间组织扶贫协作工作;协调、指导区直机关对口扶持贫困乡、村工作;8.承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机构设置

我办是一级行政单位,属区级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资金监管科、项目科、产业发展科、社会扶贫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95.82万元,支出总计2395.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2.32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年初结余结转资金18.3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377.5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21.02万元,增长52.75%,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增加了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7.5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87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42.48万元,占22.8%;项目支出1837.21万元,占77.2%。

4.结余结转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58万元,下降39.56%。主要原因是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调整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5.8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1.02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02万元,增长52.75%。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2.87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6万元,下降39.56%,主要原因是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调整等。

4.比较情况。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71万元,占总支出的4.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2万元,增长39.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等28.1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8.96万元,占总支出的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万元,增长9.41%,主要是增加了保险缴费支出等2.4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68.88万元,占总支出的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8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爱心超市”、建档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168.88万元。

(4)农林水支出1878.43万元,占总支出的78.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0.86万元,增长30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建卡贫困户医疗保险资助资金、建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2020年消费扶贫、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1410.8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5万元,增长821.7%,主要原因是李家溪社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资金18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4万元,增长11.6%,增加机关在职绩效目标及事业超额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减少2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0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大幅度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上汇报衔接工作、区内因公出行、到乡镇检查扶贫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大幅度下降。

公务接待费4.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社会帮扶单位来黔检查调研指导工作脱贫工作的发生的公务招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减少4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减少6.61%,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大幅度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562人次,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43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一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项目1项(自评表见附件),涉及资金66万元。

(一)基本情况

开展叉车技工培训,参训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残疾人员要有残疾证),年龄原则上在16—40岁(个别身体条件良好的学员可放宽至50岁),有培训和就业意愿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该项目落实培训资金66万元,参训人数150人。培训费用按每人3600元的标准,共计54万元,其余资金补助参训学员的务工费。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享受扶持人数150人。

(2)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为100%。

(3)时效指标:时间发放指标准确率为100%。

(4)成本指标:培训费用按每人3600元的标准,共计54万元,其余资金补助参训学员的务工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叉车培训班共支出培训资金54万元,其余资金补助参训学员的务工补助。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采取理论讲授与实操训练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自主练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员开展叉车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培训,提升贫困群众技能、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夯实稳定脱贫基础,实现转移就业。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9948。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公开表.xls

黔江区2020年叉车培训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