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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5-00077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5-09-02
  • 发布日期 2025-09-02
  • 文件标题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5.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0.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区直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

13.完成区委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设四个科室,共有编制数10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后勤事业编制1个。2024年末财政供养人员16名,编制内在岗人数11人,退休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27.14万元,支出总计327.1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92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临近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27.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92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临近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1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27.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92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临近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4.64万元,占96.18%;项目支出12.50万元,占3.8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7.1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92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临近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92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 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 基本工资调标、临近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6.92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临近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 基本工资调标、做实职业年金和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3万元,占7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0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和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55万元,占16.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做实临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0.14万元,占6.1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19.11万元,占5.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政策衔接清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正常调资、20247-12月基本工资调标、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做实临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9.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接待市直工委领导来黔指导工作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直工委领导来黔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接待市直工委领导来黔指导工作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6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4万元,增长282.7%,主要原因是承办重庆市“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课题研讨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3%,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6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国产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5万元。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机关工委整体目标

项目编码:

50011400024P000012

自评总分:

100

项目主管部门:

机关工委

财政归口处室:

004-行政政法科

部门联系人:

徐敏

联系电话:

1399697812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16.02

335.14

335.14

其中:财政拨款

316.02

335.14

335.14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316.02

335.14

335.14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以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实施机关“模范创建示范争先”工程,为加快建设“一中心一枢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黔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聚力党建领航,提升政治引领力。 二是聚力思想铸魂,提升学习转化力。 三是聚力组织建设,提升组织战斗力。 四是聚力党建赋能,提升融合发展力。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铸牢“根”和“魂”。坚定政治立场,推动忠诚内化;把牢政治方向,推动学习深化;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实践转化。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夯实“基”和“本”。抓党员教育树品牌;抓标准规范提质量;抓变革重塑激活力;抓蝶变升级促发展。三是聚焦中心大局,践行“融”和“绩”。党建业务互融互促;服务中心常态长效;调查研究见行见效。四是聚焦正风肃纪,强健“筋”和“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有力有效;强化作风建设入脑入心。五是聚焦责任链条,提高“实”和“效”。拧紧党建责任链条;完善督促联系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培训、参与人员

人数

650

650

0

100

20

20

完成时限

期/年

1

1

0

100

20

20

人均成本

元/人*天

100

100

0

100

20

20

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培训(宣讲)满意度

%

95

95

0

100

20

20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培训、参会、宣讲人员

650

人数

20

650

20

20

完成时限

1

20

1

20

20

人均成本

100

元/人*天

20

100

20

20

培训(宣讲)合格率

95

%

20

95

20

20

培训(宣讲)对象满意度

95

%

10

95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85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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