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变更黔江正阳高级中学校建设工程建设模式的批复
区教委:
你委《关于调整黔江正阳高级中学校建设工程建设模式的函》(黔江教函〔2026〕1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调整黔江正阳高级中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我委《关于黔江正阳高级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江发改委发〔2026〕61号),明确重庆市黔江中学校为项目业主单位,建设模式为直接建设。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府发〔2021〕7号)有关规定,经你委请示区政府同意,该工程建设模式由直接建设变更为建设管理代理制,代理建设单位为区城投集团子企业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可研批复的其他事项不变。
请你委接此批复后,及时商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完成项目代理建设委托程序和相关工作交接,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业主职能,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