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新华乡2026年第一批入户道路(村社便道)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华乡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审批黔江区新华乡2026年第一批入户道路(村社便道)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华府函〔2026〕42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新华乡艾子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8-500114-04-05-325010。
三、项目法人: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新华乡艾子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硬化3.5米宽、20厘米厚,强度C25水泥混凝土路面2.009公里,部分区域设挡墙、错车道、涵管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8.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5万元,基本预备费2.5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以上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投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农业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模式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和报酬发放有关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吸纳当地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5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34.72万元。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新华乡2026年第一批入户道路(村社便道)硬化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
黔江区新华乡2026年第一批入户道路(村社便道)硬化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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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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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81.71 |
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吸纳当地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5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34.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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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区新华乡2026年第一批入户道路(村社便道)硬化项目 |
81.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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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3.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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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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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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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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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保险费 |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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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基本预备费 |
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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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
8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