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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2-00398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2〕10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标  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

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黔江发改委发〔2022〕105号


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2号)

         2. 《重庆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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