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 质量评查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渝规资办〔2021〕99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
质量评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和典型案例评析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4月至6月,市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案卷评查范围为2020年度立案查处或2019年度立案但查处工作主要发生在2020年度,且已结案的土地、矿产、测绘执法案卷。各区县局认真对照评查标准,共自查案卷493宗并上报自查结果。市局在此基础上,抽取各区县自查为优秀等级的171宗案卷(土地类案卷130宗、矿产类案卷41宗)开展集中评查,最终评定为优秀案卷90宗,合格案卷72宗,不合格案卷9宗,优秀率为53%。从评查情况来看,各区县局在案件办理中基本能够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文书较齐备。其中,黔江区、武隆区、万州区、梁平区、巴南区、九龙坡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的案卷整体质量较好。
二、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案卷程序方面
一是超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规定的办理时限,如未在十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未申请延长期限。二是未履行必经法定程序,如立案时未确定案件承办人;对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未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应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无法制审核意见;无现场勘测笔录;无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依法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未申请。三是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如询问当事人未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反而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未载明听证权利,反而为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
(二)适用法律方面
少数区县局在土地执法过程中,对于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的问题存在困惑。对于《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实施后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法实施前的,适用新法还是旧法各尽不同。
一是卷宗封面不规范,如未填写案件编号、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归档日期、承办人员等基本信息。二是卷内材料排列混乱,如未对页码进行编序;未按案卷装订材料顺序要求排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发挥评查作用。案卷质量评查是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执法业务督促指导、促进自身办案质量提升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局要提高认识,重视案卷评查的重要意义,将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真正发挥好案卷质量评查的检查评价、强化监督、纠错完善、提醒警示功能,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查处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二)查找差距,认真整改落实。从本次市级评查结果看,案卷优秀率不高,不合格率超过5%,案卷办理的整体水平亟待提高。各区县局要结合本次案卷评查情况,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再梳理、再检查,进一步查找执法案卷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切实提出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市执法总队要牵头做好整改落实跟踪工作,对案卷质量评审问题突出且多次提醒后仍改善不明显的区县局,将通过提请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改进落实到位。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