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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国有资产及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三)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指导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区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六)负责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制订和实施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意见。

(七)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十)全面加强国企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不变,待中央、重庆市对国有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职责顶层设计明确后相应跟进理顺。同时,建立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向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时,同时抄送黔江区审计局。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外宣)、档案、法治、办公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巡视巡察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反馈问题整改的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财务工作。承担机关重大决策、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调研课题,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机关重要报告、文件等重大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扶贫涉困、人民武装、信访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管科。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综合监管,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牵头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后续评价;负责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等综合推进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负责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的审批备案。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的意见,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拟定及监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交易及产权管理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负责核定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总额和薪酬,组织实施企业绩效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参与研究制订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和配套办法,负责组织和监督所出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核汇总所出资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重要问题和线索进行核查,提出问责追责意见建议;负责提出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和改进国资监管的措施办法建议;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开展问责追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群科。牵头负责党委履行全面主体责任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国资党委、群团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及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舆情管控和宣传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董事、监事的推荐、考察、任免、综合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所管理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485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单位负责人 陈武
联系电话 023-79246116


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48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3-79246116

邮政编码:409000

单位网站: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gzw/

下属单位
黔江区国资运行监测中心
黔江区国资改革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