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燃气可燃气体报警服务商的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燃气可燃气体报警服务商的通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正案)相关规定,2021年9月1日起,辖区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主要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二甲醚等)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64号)文件要求,为规范黔江区天然气用户端燃气设施的安装秩序、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开征集燃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服务商目录清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愿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
(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信用良好,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八)安装使用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适应安全管理信息监控、智能化发展趋势,具备无线数据传输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数据互通功能
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安装公司需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燃气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
3. 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复印件)
4. 售后服务相关资料
5. 承诺书
(二)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品3C认证证书(cccf)(复印件)
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复印件)
4.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5.产品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6.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复印件)
7.售后服务相关资料
8. 承诺书
三、征集方式
(一)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3日。
(二)地点:黔江区经济信息委(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9228085。登记提交纸质件1份,加盖登记企业鲜章。
(三)目录清单确定方式。申报报名截止后,黔江区经济信息委将及时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在黔江区政府经济信息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纳入安装单位目录清单。
附件: 1.黔江区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服务商登记表
2.承诺书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