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大队: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20〕5号)以及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关于行政执法专用章有关事宜的批复》文件规定,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黔江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为便于开展工作,即日起正式启用“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印章样模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