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您当前的位置: 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5-00125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7-01
  • 发布日期 2025-07-01
  • 文件标题 黔江教发〔2025〕5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论的通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黔江教发〔2025〕5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论的通报

黔江教发〔202550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论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特教学校,培新学校,电大,职教中心,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提高我区民办教育办学水平,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黔江教发〔202530号)要求,区教委组织年检工作小组,严格依据《黔江区民办中小学年检评估细则》《黔江区民办幼儿园年检细则》《黔江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细则》等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区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内容

对民办中小学从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资产管理、办学行为、权益保障六个方面进行年度检查;对民办幼儿园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育保教四个方面进行年度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从办学场地、设施设备、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安全五个方面进行年度检查。

二、年检结论

(一)合格115所。通过年检,重庆市国维外国语学校等115所民办学校(名单附后)均能做到依法依规办学,管理逐步规范,保障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保育保教质量,为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基本合格9所。通过年检,重庆市黔江区阿昆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9所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安全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责令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1个月,整改期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由区教委组织年检组进行复查认定。

(三)不合格24所。通过年检,白土乡金宝贝幼儿园等20所民办学校因未正常经营,未申请参加年检,确定为不合格;重庆市林艺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高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檀香山分公司2所民办学校因未落实预收费监管要求,确定为不合格;重庆风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舟白分公司1所民办学校因各项管理不到位,确定为不合格;重庆市黔江区晨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1所民办学校因擅自变更办学场地,确定为不合格。责令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1个月,整改期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由区教委组织年检组进行复查认定。

经复检确定本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办学资格,注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黔江区民办学校2024年度年检结论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562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626日印发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