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科技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区科技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575A/2021-00015
  • 发文字号 黔江科局发〔2021〕15号
  • 主题分类 科技
  • 体裁分类 公文;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7-28
  • 发布日期 2021-08-1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科技项目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科技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科技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1年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科技项目的通知

黔江科局发〔202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重庆市科技局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实行事前资助。

二、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诚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项目负责人申请市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报送,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报送。以科技特派员或驻乡驻村工作队员作为技术负责人实施的产学研项目,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五)考核指标: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指标须包括技术、经济效益(社会应用效益)两类,且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六)实施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四、申报时限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3日,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农村科(西沙步行街42号区科技局302室),同时提供电子版(PDF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通过并经市科技局审核后,将正式下达立项通知,承担单位再提交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张金明,13320392348;柳杨,17784051640。

附件:1.2021年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产学研合作协议

4.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