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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要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本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地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运转以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所属单位的纪律监督、行政监察、协调内部审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卫生健康、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管理。承担区委农业农村工委日常工作事务。

(二)党群办公室。承担党务群团、宣传、统战、党风廉政、人事、机构编制、劳资、人才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职工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牵头协调农业行业职称评审、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工作。拟订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科教兴农工作。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农村人才创业创新、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农业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与示范推广。指导协调基层农技、农机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全区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联系农民体协工作。

(三)财务与内部审计科。编报部门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和农业项目资金管理。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及核算工作。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事宜。牵头协调争资工作、配合项目验收和项目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内部审计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规划工作。统筹涉农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工作。负责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行政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统筹涉农项目招投标工作。牵头负责项目审计问题整改,配合做好项目验收。负责全区涉农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龙头企业培育、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统筹协调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有关农业农村工作。

(五)农村经营管理科。指导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承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建设,指导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测和督查。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负责农村经营调查和农业综合统计等业务。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建设、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农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预警。提出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性建议。

(六)行政审批科。承担区农业农村委管辖或市农业农村委授权、委托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务。负责规范农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七)产业发展科。承担编制全区粮经作物、特色效益农业、蔬菜、渔业、畜牧业、烤烟等产业年度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提出农村信贷、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工作。负责抓好山地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牵头智慧农业、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治理安全。负责农业抗灾救灾、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组织救灾备荒农用生产资料的储备与调拨、国家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指导监督。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业机械管理科。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拟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机化项目储备、论证、申报、评审、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应用管理与服务、农机作业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农业机械化燃油、农机科技成果、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装备和农机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农机化项目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地试验、示范推广,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指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及安全规程的监督实施。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考试监督管理工作。

(九)政策法治科。牵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综合性报告及大型会议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制定农业农村委考核办法,承担市级部门和全区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考核工作。牵头宣传党的农村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系统农业新闻宣传工作。编制农业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黔江农业信息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全区农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牵头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普法工作。负责区农业农村委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审查。承担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区农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申报、储备、检查、验收及决算工作。承担农田建设产业化经营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实施。按规定开展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配合做好农田建设完工项目工程后续管护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田建设综合开发交流与合作。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科。统筹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农业环境监测。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种植业、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生物物种资源地保护和管理。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农业社会事业发展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生活能源开发利用。承担农村沼气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4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单位负责人

郭兴春

联系电话

023-79222584

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4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3-79222584

邮政编码:409000

单位网站: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nyncw/

下属单位
区农业执法支队
区农技中心
区畜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