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试点项目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拟确定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试点项目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黔江区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0号)要求,我委通过公开申报信息、业主自愿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等方式,拟确定3家业主实施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试点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
2、在公示期间,凡对以上项目实施单位有异议,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联系电话:023-79246032。
附件:拟确定项目公示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