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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黔江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职务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功勋荣誉表彰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三、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政策咨询、安全、机要、保密、档案、大事记、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修志等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二、法治科。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综合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信访条例和重庆市信访条例;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处理措施;负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处置涉及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统计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信访事项的办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贯彻执行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贯彻执行就业援助政策;贯彻执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和开展绩效评价;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五、专技与技能人才科(挂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管理;负责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贯彻执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统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市级、区级专家推荐、选拔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来黔江工作的管理服务;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职务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派遣及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登记与颁发等人力社保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经办流程图;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负责人力社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登记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办完核发相关证照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八、社会保险科。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   (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基金预测预警管理机制;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审批;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贯彻执行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贯彻执行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地方资格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区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执行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十、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黔江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组织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和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骗取、冒领社保基金等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卫生健康、思想教育、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创建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干部职工工资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职工培训计划;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功勋荣誉表彰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担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遴选、公务员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其他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为民路5号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单位负责人

陈天沛

联系电话

023-79221607

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为民路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3-79221607

邮政编码:409003

单位网站: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rls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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