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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4年版)

单位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对区政府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承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信访复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五)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二)负责司法所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聘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表彰奖励、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本系统调研、信息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工作督查。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舆情管理、刊物出版和对外宣传及载体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法治调研督察科。负责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起草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负责统筹组织、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全面依法治区调研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区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负责黔江区司法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承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信访复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工作。协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组织、指导、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业务工作。

(十)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渝东南片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黔江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黔江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业务工作。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科。承担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和装备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基建投资以及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工作。负责黔江区司法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香山路5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单位负责人

李勇

联系电话

023-79222536

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香山路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3-79222536

邮政编码:409000

单位网站: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s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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