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渝司发〔2025〕15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8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联 系 人:万岱杰
邮政编码:409000
联系电话:023-79311065
邮箱地址:qjqpfb@163.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香山路5号
附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对象事迹简介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