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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55405967XJ/2026-00015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4-24
  • 发布日期 2026-04-24
  • 文件标题 2026年黔江区第八届西洽会展厅设计搭建服务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商务委
  • 有效性

2026年黔江区第八届西洽会展厅设计搭建服务采购公告

2026年黔江区第八届西洽会展厅设计搭建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6年黔江区第八届西洽会展厅设计搭建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主要内容

1.展馆设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黔江区展馆主体外观形象设计要求,结合展会主题、地域特色、板块内容等进行优化设计。以“新西部、新制造、新服务”为主题,在收集优质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基础上,融入长生黔江龙、濯水风雨廊桥、民族文化等特色元素,采用简洁明快、高级大气且符合现代展厅的设计风格,兼顾美观与实用,展台布置方案布局合理、细节细致、设计精巧、内容丰富完整,展现“恐龙新城·烟火老城·魅力古镇”三张名片。

2.展馆搭建。第八届西洽会定于2025年5月21日—24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黔江区展馆位于N6-B01,面积为380㎡。供应商负责与西洽会组委会签订施工合同并履行相应义务。按照采购人对展馆搭建物料清单、材质图、施工图、效果图等和组委会的相关要求,使用节能环保、绿色安全材料施工制作,从主体结构材料、展台装修装饰材料、可再使用、可再循环、展台固体废物等方面进行搭建,严格按经西洽会组委会审定的展馆设计方案进行布、撤展。

3.展馆现场服务和保障。严格按照采购人和西洽会组委会要求,协助参展商完成展商现场组织及展品布、撤展等展商服务工作。展间布置需强化安全保障、施工行为规范、展场结构稳固。展馆装饰装修材料严格按最终确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布展设施设备先进,满足展示效果需要。展览期间,施工方负责派出专业人员现场调试、指导灯光、电子信息设备,保障其正常使用。搭建的展间应严格按照区商务委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确保使用期间的安全。布展主要包括地面部分、主体造型部分、电工部分。安排专人从搭建到撤展整个展期在黔江区展馆做好消防安全、应急维稳、设备维护等所有涉及展馆现场服务及保障工作;并协助维护展馆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4.负责完成组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验收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成交供应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办法。对已报名且递交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首先核验其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入评审。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评估方案部分评均相同的,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本次比选结果将在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查看比选结果。

六、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9日—2026月4月30日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七)标书要求的响应性内容相关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沙步行街42号商务委406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五)区商务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3-79230258,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沙步行街42号商务委406室。

附件:1.评分标准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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