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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09220J/2021-00033
  • 发文字号 黔江退役军人局〔2021〕31号
  • 主题分类 优抚双拥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9-06
  • 发布日期 2021-09-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黔江区2021年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黔江区2021年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退役军人局〔2021〕31号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1年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将《黔江区2021年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6日          




黔江区2021年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实施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退役军人局〔2019〕13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渝退役军人局〔2019〕27号)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19〕32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区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不断提升退役士兵政治思想素质,确保退役士兵离军不离党,永葆政治本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不断巩固提升退役士兵政治思想素质,传承我军优良传统和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就业创业本领,为转战地方经济建设第二战场再立新功夯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一)全区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官。

(二)全区2020年未参加“退役第一课”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官。

三、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1年9月22日09:00—17:30。

(二)培训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28日。

(三)培训、报到地点:区委党校(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巴楚大道335号)

四、任务分工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由谢华局长任组长,郎军文副局长任副组长,安置和就业创业科张永前、龙慧君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郭金奎为成员的“退役第一课”适应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培训统筹、班主任选派等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专人负责,保证全部通知到位,组织本辖区退役士兵参训,参训率达100%,培训期间统一着军服(不戴标志符号、军帽)。

五、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教育、国家安全与保密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市情、政策宣讲、角色转换与心理调适、职业规划、法律法规、就业创业意识培养等九个版块。

六、培训管理

此次培训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联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承办。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内容设计、课程安排、师资选派、组织实施、经费统筹等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共同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和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隔离、检测工作,提前如实填写并及时更新“渝康码”报到时须出示登记。培训期间成立班委会,建立培训小组,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日常考勤,严肃培训纪律。

七、考核与结果应用

培训实行考评考核。考核结果与推荐就业挂钩。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颁发《退役士兵“退役第一课”培训合格证书》(电子证书),应训未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发合格证书,列入集中补训计划。

八、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19〕32号)要求和标准,根据计划调训人数,由市级财政预算中保障培训经费。

(二)师资保障。由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统筹选派师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主要由军事院校、重庆高校教授、行业专家和优秀退役军人组成师资队伍,确保教学质量。

(三)食宿保障。培训食宿严格按照培训相关规定标准予以保障。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置和就业创业科龙慧君,电话:18908270778。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郭金奎,电话:1992307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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