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全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3月9日8时55分许,由重庆全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黔江制梁场彩钢棚拆除项目工地,作业人员王**在拆除彩钢棚时不慎从高约4.75米处坠落,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经黔江中心医院急救医生抢救无效于当日14时35分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4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黔江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重庆全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检察院派员参加。
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