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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9993/2026-00041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6-05-21
  • 发布日期 2026-06-04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建筑垃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黄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建筑垃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黄溪府发〔202637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建筑垃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黔江区建筑垃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城市管理发〔202648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建筑垃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陈孝红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泽五副镇长

     员:罗贤裕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经发办工作人员

黄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塘河村支部书记

刘明千三羊村支部书记

张林华茶山村支部书记

            刘大富新民村支部书记

            张林谷兴阳村支部书记

姜继海共林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罗贤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邓琳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全域拉网式排查,重点做好辖区闲置地块、废弃场地、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矿坑溶洞、河道沿线等区域的存量建筑垃圾和非法倾倒点位排查,建立属地台账;督促辖区内建设、施工、运输、处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责任;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整治点位后续管控,严防问题反弹。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与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5月21日—5月28日)。

各村(社区)落实全域排查责任,对辖区所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各村(社区)排查问题清单台账于527日前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见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6月1日—8月31日)。

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100立方米以下存量垃圾清理;710日前完成100—1000立方米存量垃圾整治;820日前完成1000立方米以上及敏感区域存量垃圾清零;831日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销号。各村(社区)于每月底前报送存量点位和非法倾倒排查整治台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建筑垃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规范台账报送,确保数据闭环。严格按照时限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存量点位和非法倾倒排查整治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账实相符、全程可追溯,杜绝虚报、瞒报、漏报。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2026521       


黔江区黄溪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6521日印发


附件1

序号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

点位名称

具体地址

经纬度

点位类型
(1.施工工地;2.运输车辆;
3.消纳场所:盾构渣处置场/分选厂/工程回填场/建筑垃圾填埋场/装修垃圾填埋场/资源化利用厂;
4.其他)

是否发现问题

问题分类
(1.工地类:项目审批与处置核准/备案及实施效果/建筑工地出入口/信息工程渣土治理利用平台视频监控/工地现场管理/电子渣票/投诉举报与舆情信息/其他;
2.处置场类:/设施设备/运行作业/污染控制/安全管理/其他;
3.车辆类: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未按照批准的时间或路线清运建筑垃圾/冒装撒漏/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车牌号与备案方案不一致/违规乱倾倒/其他)

问题情况简述

整改措施
(立即整改/立案查处/纳入整治计划/其他情况请详细说明)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
单位

整改进展(未启动 /整改中/已完成)

销号状态(未销号/已销号)

销号时间

备注


附件2

项目

排查情况

整治情况

排查非法倾倒点位数量
/个

共计方量
/立方米

运至合法消纳场处理方量
/m³

资源化利用方量/m³

立案查处
/件

补办核准证件
/件

当月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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