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2026年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2026年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事项主管单位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层级 |
公开范围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期限 |
备注 | ||
|
类型 |
标题及文号 |
具体条文 | ||||||||||||
|
1 |
负责人信息 |
基础信息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姓名、职务、分工、简历(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职称),登记照片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信息产生或变动后及时更新 |
长期 |
|
|
2 |
机关简介 |
基础信息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职能职责、机构设置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信息产生或变动后及时更新 |
长期 |
|
|
3 |
规范性文件 |
政策文件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含意见征集草案、解读材料、征集结果;政策解读材料:应包含文件起草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舆情风险评估报告、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以文字、音视频、图文、媒体多种形式开展解读)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4 |
其他政策性文件 |
政策文件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含政策解读材料:应包含文件起草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以文字、音视频、图文、媒体多种形式开展解读)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5 |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
政策文件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6 |
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
财政资金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7 |
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资金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8 |
政府信息处理费 |
财政资金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9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其他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10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其他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全文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
|
11 |
其他政务类信息 |
其他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主要内容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新华乡 人民政府 |
乡镇级 |
全社会 |
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华乡专属网页 |
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