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公告》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2023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黔江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本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其范围。
二、文件制定过程
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采用定量判别为主、定性判定为辅的方法,在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红线和耕地恢复补充空间的基础上予以划定。以黔江区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林地、草地、裸地等地类为基础处理范围,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补充耕地空间数据、最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他生态敏感及管护数据,结合外业复核验证,确定划入禁止开垦的范围。
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形成初步成果后,分别向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以及公众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最后报市水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技术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为:“划定成果合理,符合相关规定”,最终形成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此外,按规定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三、划定成果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明确了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的乡镇(街道)、面积、图斑数量以及范围示意图等。
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斑共1279个,涉及30个乡镇(街道),面积共计679.68km²,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8.39%;划定范围均为林地,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1.22%。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仅对开垦种植农作物提出禁止性要求,开垦种植农作物之外的活动或者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时间
《重庆市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1: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25°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问2:黔江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行为是什么?
答2: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问3: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答3: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问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如何管控?
答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主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控,纳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测平台进行监管。
问5: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违法责任是什么?
答5: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问6: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答6: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六、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
咨询电话:(023)7922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