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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222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21〕53号
  •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7-22
  • 发布日期 2021-07-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1〕5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推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和“产出来、管出来”的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诚信建设,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紧围绕质量标准、源头管控、监测检验和监管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深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黔江辖区内所有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的基地、企业、机关、学校等。

三、目标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建设、执法监管、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向好,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掌握食用农产品安全总体状况,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1.加快地方标准修订。按照全市《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业推荐性地方标准,力争今年新制定一批农产品生产技术地方标准。及时开展标准维护更新,有效解决标准缺失、滞后问题。支持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农业生产实际、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完善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加快研究制定特色农产品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地方标准。

2.推进标准示范实施。深入开展菜果茶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着力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化主体发挥标准化实施示范作用,提升我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二)强化风险防范。

1.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例行监测605个批次,农残快速检测4000个批次(每个乡镇100个批次,街道150个批次,黔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700个批次),监督抽查样品共81个(种植业27个、畜禽产品27个、水产品27个)。将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中的重金属残留纳入监测项目。落实随机抽样要求,增加产地、“三前”环节和禁用药物抽检比例,将小农户纳入抽样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分析会商,加大通报和跟踪督办力度,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

2.深化风险评估。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产地协同监测。围绕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高的农产品品种、危害因子和关键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摸底调查及监测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管控措施。选择食用菌、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部分产品,以环境污染物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摸清危害因子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监管的关键点和技术措施。

3.强化应急管理。科学引导消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常态化。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工作要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联动、应急培训、群测群防机制。加强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前的风险预估和研判。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上下联动、协同应对,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举一反三完善监管措施。

(三)强化监督监管。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对全区30个乡镇街道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水果种植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超市、涉农加工企业开展整治,做到常查、常测、常监督。

(1)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重点投入品禁限用农药整治、兽用抗菌药整治,重点整治规模养殖场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整治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制度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抗生素行为。开展“三鱼两药”整治,重点整治鳜鱼、乌鳢和湘云鲫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问题;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蔬菜中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强化环节执法,严防问题反弹。

(2)开展农产品准入管理整治。做好城内学校食堂、机关食堂、超市、蔬菜批发市场监测。对农产品采购档案、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食堂样品留样、应急预案等制度措施规范落实情况适时检查,要求采购食用农产品来源清楚、记录详实可信、质量安全可靠,确保产品源可溯、质有保、责可追。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2.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抓好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违法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拓展优质农资销售渠道。

3.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区、乡镇(街道)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常态化开展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大时令蔬果采摘期巡查指导和抽检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好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相互衔接,充分利用监测抽检结果,实施精准打击。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处置,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四)稳步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

力争2021年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获证20个以上。证书到期复查换证率(续展率)80%以上。坚持“准入严控、证后严管”,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严格执行获证产品退出公告机制,切实维护农产品品牌公信力和品牌形象。强化品牌培育,做好宣传推介,推动形成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有序扩大“两品一标”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五)加快推进追溯管理。

1.完善追溯平台建设。加大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突出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等全要素,不断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系统运行,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2.加快追溯试点工作。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记录、农产品销售、投入品使用等信息和数据进行采集、入库,试点开展追溯管理,完成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工作。

3.试行产地准出制度。核查完善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名录,实施名录库动态管理。提高试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覆盖率,到年底不低于80%。

(六)开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认定工作。

抓好基地认定,开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认定工作,力争完成1-2个基地认定申报。

(七)推动“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落实落地。

1.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将“菜篮子”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实绩考核,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加大“菜篮子”产品完成情况考核力度。

2.稳步提高畜产品供给率。加快推进50万头无抗生猪基地建设项目、新希望集团100万头保供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力争全年出栏生猪75万头。

3.合理规划蔬菜品种布局。大力抓好主茬蔬菜生产,城东、城西、城南、舟白、正阳、冯家、水田、石会等乡镇街道提前适度规模布局旱藤菜、苋菜、木耳菜、快菜、散叶白菜、瓢白、菠菜、菜心等速生叶类蔬菜,扩大食用菌、芽苗菜种植规模,保障市场供应。

4.提升技术服务保障水平。提高蔬菜标准化、轻简化、集约化生产水平,推广嫁接育苗、基质穴盘育苗、水肥一体化、黑膜防草、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新优技术。持续开展技术指导,运用网络平台、12316、QQ、农技耘App、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进行远程技术指导,用好土专家、生产能手。

5.加强产品流通领域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和定点基地直销,促进电商平台建设,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建立健全价格预警体系,加强主要“菜篮子”产品和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及时预警预报。

(八)推进产业融合。

推进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强化农产品品牌营销,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生产规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合作联动。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教委、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力协作、常抓不懈,要做到日常信息联通、常态工作联手、集中整治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严格依法追责问责。推进基层农安智能化监管示范点建设。

(二)强化质检体系建设管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认证考核评审。

(三)持续推进社会共治。

发挥基层监管服务机构和农业、畜牧、水产等技术推广体系作用,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科普宣传,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生产记录、休药间隔期制度,把好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关。推进农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用信息建档入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四)健全监管制度机制。

构建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统筹做好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与综合执法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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