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黔江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21〕55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黔江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明确黔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